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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女研生被殺

成功大學女研究生被男清潔工殺害,兇手說是因借二千元被拒惱羞成怒,但高大成法醫認為有可能是強姦不成殺害。兇手有性侵搶劫前科,再犯可能性相當高。校園內讓性侵犯趴趴走,這是台灣人的悲哀!

如果性侵犯的資料能被查詢,性侵犯在哪裡能被知道,那女性就能提高警覺。美國有些州會公佈性侵犯資料,性侵犯因此無法立足,閃躲到能隱藏犯罪紀錄的地方去。有些人認為這樣是不給更生人機會,但更多人認為這樣可避免受害者持續增加。以台灣犯罪者再犯率偏高來看,公布犯罪者資料比較妥當。在警方和司法無法充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下,公布犯罪者資料不得不然,否則人民只有動用私刑遏阻再犯,不然悲劇只會一再發生!

古時候曾經在犯罪者臉上刺字,讓人一看就知道誰犯過罪,現在可以理解當時的用意,看似不人道,但不然又能怎樣?人心隔肚皮,誰都可以裝得楚楚可憐、正氣凜然!

漢初名將英布曾經被叫做黥布,這是因為他曾因犯罪被黥面。北宋大將狄青臉上也是有犯罪被刺的字。英布、狄青臉上刺字讓人一見就知道是前科犯,或許因此只能以當兵為職業。現在不是說兵源不足嗎?如果把犯罪者資料公布,那前科犯是不是不得不去當兵,這樣兵源就不虞匱乏。

用罪犯當兵當然會有素質不佳的疑慮,但把犯罪者框在軍營,外面的民眾是不是就比較安全!何況軍隊中可以實施矯正教育,改正犯罪者品行。秦朝末年時曾經以犯罪者當士兵,當時的正規軍遠在長城和閩粵邊境,而六國舊勢力叛軍聲勢浩大,章邯只好打開牢房,讓二十五萬罪犯成為士兵,給他們帶罪立功的機會。沒想到這支罪犯軍隊表現相當不錯,把叛軍打得七零八落,直到項羽的軍隊出現才被打敗。讓前科犯去當兵吧!不然就應鼓勵民眾動私刑!

要讀到成大研究所必需要多年努力讀書才辦得到,可兇手卻能短短幾分鐘就讓多年努力化為烏有,想來實在很不公平!而台灣司法又以保護犯罪者聞名世界,這樣受害者和家屬情何以堪?所以動私刑似乎在司法不公的台灣不得不然!

這次選舉如果有候選人打出[鼓勵民眾動私刑]會怎樣?可能會高票當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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