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原是湖南人?

 丁原在正史上的記載並不多,但他死時的官位卻相當高,是和九卿同等級的執金吾,年薪高達中二千石,比當刺史時的600石多很多。
 奇怪的是,官這麼大的猛將竟然毫無參加羌亂或黃巾之亂的記載,反觀董卓卻是平定羌亂的功臣,也圍剿過黃巾。合理的解釋就是丁原年紀很輕,就跟呂布、張遼他們一樣也沒參加過那些戰役。

 正史並未記載丁原的籍貫,但是他曾經擔任南縣小吏,南縣位於荊州湖南洞庭湖附近益陽郡,和并州人呂布、張遼相距甚遠。東漢沒有科舉制度,任官採舉薦方式,被社會賢達推薦為[賢良][方正]的年輕人便有機會當公務員。古時交通不方便,加上各地方言的隔閡,像南縣這樣的小地方小公務員理應是當地年輕人來擔任,不大可能把一千多公里外的并州人放到荊州鄉下來當小吏,這當然是基於行政效率的考量。好比現在台北市戶政處的小職員操著廣東話,那民眾恐怕要聽不懂了。

  正史也說丁原出自寒門,自幼家貧。也就是說他不是孟嘗君那種能養賓客數百人的有錢人,即使他當了并州刺史後也沒那種能耐,因為刺史年薪才600石,約合月薪一萬多台幣。這是因為刺史只是監察官,沒有行政權和兵權,任期也只有一年。不像并州牧那樣年薪高達二千石,同時擁有軍政雙權。

  所以說呂布是并州刺史丁原的人是不對的。因為身為主簿的呂布不是拿丁原的薪水,而且刺史手下的大大小小公務員不少,丁原一萬多的薪水怎可能養得起這麼多人?丁原出身寒門也不可能從家裡掏錢。所以呂布、張遼等人的薪水當然是國家給的,這都是有明文規定的大小,主簿年奉四百石,月錢2500文,米15斛。所以呂布和張遼不是丁原私人的部曲,而是漢朝的公務員。何況以刺史一年一任來看,呂布和丁原根本就是初次認識不久,而且可能言語不怎麼通,并州人聽不懂丁原的湖南話,主簿呂布便擔任翻譯。

  公元158年,長安京兆尹陳龜上書漢桓帝曰:「刺史和太守品格低劣,有的甚至是出於宦官的推薦!」桓帝因此重新任命幽州、并州刺史。丁原身為並州刺史卻一把火燒了孟津大城,這樣傷天害理的大官卻被史學家、小說家形塑成愛國良臣,說他是呂布義父而非要鬥臭真正有功於國家的英雄,筆刀對人性的扭曲傷害,有時更甚於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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