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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需要第二次耕者有其田

   民國42年實施[耕者有其田],強制徵收全台十萬戶地主的土地轉發給佃農,徵收費以四大公司股票支付,但規定一年後才可以賣出。一年後股票全部跌成雞蛋水餃股,股票全化為壁紙,只好拿來擦擦屁股。

   雖然十萬戶地主財產被剝奪,但得到土地的台灣人卻欣喜若狂,外省政權也因此贏得民心,站穩立足台灣的腳步。現在外省政權因為馬英九亂搞而大失民心,如果再來一次[耕者有其田],那民心必可迅速回復。當然不是真的實施耕者有其田,因為會種田的人已不多了,現在年輕人需要的是房子,所以應該實施[住者有其屋],凡是房客都可以得到房屋所有權,沒房子的人也可分配到徵收自屋主的房子,原屋主只能擁有一份房產,多出來的全部徵收。

   當然現任屋主肯定不可配合,就像當年地主一般,所以馬政府還必須像過去那樣嚴刑峻法,凡抗拒者格殺勿論!

   那要用甚麼當房屋徵收費呢?當然是跟耕者有其田一樣用芭樂股票,先把股票炒到天價,給屋主後限定半年後才可以賣出,然後在半年內就把股票跌成雞蛋水餃股,這樣就可替政府省下大筆徵收費!

  房客突然變屋主,無殼蝸牛突然變螃蟹,那說有多高興就有多高興,票當然會投藍營,所以馬英九想起死回生並不難,只要實施[住者有其屋]即可,年輕人棍棒都準備好了,只要屋主敢反抗,依法行政可以當場格殺,大家一定會像六十多年前一樣活活打死反抗的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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