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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同學撞車

  新北市國二邱童向許同學說你死後平板和錢就歸我了,便推他去撞疾駛而來的小貨車,導致顏面受損嚴重,嘴唇幾乎掉下來,四顆牙齒斷落,加護病房住了六天才脫險,但毀容恐怕是一輩子了!

   因為是未成年,所以邱童這樣做是沒有刑責的。以台灣發展史來看,邱童將來無疑是馬英九之流的"成功人物",他說人死了東西就歸他並沒有違背台灣真實歷史狀況,反而秀出寶物卻無法自保的人,在台灣是會被淘汰的!

   邱童的行為模式就是外省人來台初期的作為,當時外省人兩手空空而來,但大量屠殺和搶奪後,現在高級外省人各個都是資材萬貫,這就是人死了財物歸我的真實實例,邱童堪稱馬英九再世(啊!對不起,馬還活著!),有前途!

   1953年外省人實施耕者有其田,下軍令限期移轉地主產權給佃農。軍頭陳誠下令,地主反抗者就地正法。這就是邱童理論的法源根據!

  當然地主起初是不肯就範的,說田要給兒子耕種,外省人便下令地主兒女都不准種田,並把違抗的地主和兒子拖到田裡,由佃農活活毆打致死,敢反抗的就被士兵開槍格斃。因此當時死了很多地主,剩下的寡妻和兒女因不准耕作又沒田租收,拿到的芭樂股票又限制一年後才能賣,一年後又全跌成雞蛋水餃股,所以陸續全家上吊自殺的孤兒寡母相當多。這就是人死了,財產就歸他人的史實。(即使沒死也一樣!)

    當然,耕者有其田活活打死地主父子和孤兒寡母上吊自殺的史實是不會被報導的,台灣人也懶得聽,畢竟是拿到土地的獲益者,所以現在佃農後裔的台灣人並不關心耕者有其田這件事,也就是默許"人死了財產歸我"的約定俗成法,那現在邱童的行為大家在叫甚麼?不過就是台灣人祖父輩幹過的事!

    邱童頭腦是很清楚的,在台灣的確是以搶人財產為致富最快之途徑。而且法律也是允許的,就以當年被打死的地主父子來說,至今沒一位佃農被法辦,自殺的家庭也沒人超渡,好像就是死了活該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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