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被乘客刺死

警專第一名畢業的李姓警員因補票糾紛被乘客刺死,這悲慘結局恐怕是李員畢業時填寫服務地點時想都沒想到的!

警專第一名畢業選擇服務地點幾乎都能如願,大多數人會選擇大都市又工作輕鬆的單位,最好是還能撈些油水又能收紅包的熱點,例如可月收酒店、夜店業者分紅的台北紅燈區,管區警員人人都是荷包滿滿,年收入過百萬的比比皆是!

嘉義市人口只有27萬,色情業差台北市太多,警員在這裡根本沒油水撈,在傳統觀念裡算是被貶官流放邊疆,更不用說是當鐵路警察,吃的是鐵路便當,哪能跟台北警察多采多姿的夜生活相比,今晚是竹聯幫雷堂幫主買單開紅酒送美女;明天換成松聯幫阿狗堂主擺酒席請客…...

在嘉義火車站當鐵路警察沒紅包沒女人等等額外危險加給,前幾名畢業的警員會選擇來此服務大多是基於家庭因素,個性耿直貪欲少才能待在南部鄉下服務,理論上應該可以平平淡淡渡過數十年直到退休,畢竟南部鄉下人個性憨厚,治安比北部好很多,要遇到鄭捷那樣的殺手出現在南部跟被雷打到的機率差沒多少,沒想到李員竟倒楣地遇到了!

外省人在台執政超過七十多年,給警察的配備比竹聯幫捍衛隊殺手還不如,電擊棒是黑幫打手的基本配備,警察至今依然沒有,馬英九執政時舉債高達五兆,錢都花到哪裡去了?怎麼沒給警員每人發一支電擊棒?不給電擊棒至少也該給按摩棒!

兇手自台南上車往北,研判此人應是北部人,南部人對警察都是很友善的,不會跟警察因小事而起爭執,基本上都是警察說甚麼就做甚麼。所以鐵路警察應注意到乘客南北流通的特性,南部上車的不代表就是南部人,很可能是北部刁民冒充的!

台灣因為司法不公,是藍營開的,所以禁止台灣人養成攜帶自衛武器的習慣,以方便外省人隨時可以毆打或逮捕。可現在已經解嚴,警總也撤銷了,是不是應該鼓勵民眾隨身攜帶自衛武器?如果李姓警員在和兇手糾纏時旁邊乘客能出棍相助,那悲劇可能就能避免!可現在民眾隨身能掏的除了肉棒外,甚麼棍棒也拿不出來!而歹徒卻是隨便拿就是刀或是槍,這是很悲慘的我為魚肉人為刀殂的離譜社會!!抱歉,解釋一下,上述所謂肉棒是指小小根的手指!用手指插歹徒肛門,此招叫一指送佛上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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