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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土地何以被周某強佔

  遊覽車33死慘案禍首周比蒼傳出和林家有北市精華區土地糾紛。周父是外省籍軍人,當初和所有外省人一樣是兩手空空來台,怎麼可能會有台北市精華區土地?可能原因探討如下!

   台灣土地本來是原住民的,清朝時有大小租制度,大租是漢人繳稅給原住民土地所有人,小租是佃農繳稅給漢人地主(向原住民租地的漢人)

  日本統治台灣時進行全台土地產權調查,宣布要抽土地稅,原住民甚表不滿,日本政府遂取消大租制度,規定土地所有者必須在期限內登記土地所有權,以作為課稅依據

   原住民不願意繳稅而不去登記所有權,漢人第二地主擔心登記了要繳很多稅,所以很多人不願去登記為地主,找人頭(通常是無業遊民、乞丐)登記,當個幕後地主,規避龐大地價稅。

   所以日治時代很多大地主的姓名看了就令人發噱,例如我曾祖父叫*乞丐,原本是老實憨厚的羅漢腳,靠打零工維生。很多地主看*乞丐好欺負,便偷偷去把土地登記為曾祖父的,日本稅務官找到曾祖父要催稅,曾祖父才知道自己是現在高鐵菁埔站方圓百里內將近百甲土地的大地主!曾祖父當然沒錢繳稅,躲在暗處偷笑的真正地主都以為曾祖父這下子肯定會被日本警察打死!沒想到日本人對大地主竟然畢恭畢敬,建議代曾祖父賣地抵稅,曾祖父甚麼也不懂就只管點頭稱好,於是不少日本商人買去好地點土地,繳了稅還發還很多鉅款,*乞丐竟然一夕致富!

   真正的地主當然抗拒買下土地的日本人,結果就是被日本警察當成流氓毒打一頓!曾祖父有了錢後,審視了自己名下到底有多少土地,凡是不承認曾祖父是地主的就請警察來處理,日本警察大家都怕,曾祖父很快就確立了大地主身分!

   外省人來台後,因為把台灣米、糖、鹽、黃金等物資運往中國大陸,而導致台灣人生活困頓,終於在1947年爆發228事件,外省人派軍隊屠殺台灣菁英份子達二十多萬人(當時人口約600萬)

  1949年外省人二百多萬人逃來台灣,為了解決外省人居住問題,所以必須對台灣原土地所有權人下手。

於是1949年規定私人不得擁有黃金,限期內需到銀行兌換成現金,私藏黃金者以擾亂金融秩序槍斃。然後接著宣布四萬台幣換一元新台幣,目的是讓富人變窮,減少買土地的能力。

   緊接著就宣布實施[三七五減租],因為地主收租少了約一成,所以地價大幅下跌,不少佃農因此有能力以多年積蓄買下土地而成為地主。

   因為三七五減租尚未能使地價跌個夠,外省人能買地的仍少,於是再宣布[公地放領],把很多沒收自日本人的土地賤價賣給外省人。土地因此又往下跌了不少!不少佃農因此又向地主買了不少土地。

   1953年突然實施[耕者有其田],強制徵收全台地主土地轉發給佃農。佃農只要把原繳給地主的稅給政府就能取得土地所有權。而以四大公司股票當補償費發給地主,先炒高股票股價,等地主簽名蓋章放棄土地後就宣布股票一年後才得以買賣,然後在一年內掏空四大公司,把賺錢的子公司全賣給外省來台的商人,於是一年後股票全跌成雞蛋水餃股,地主拿股票去台銀換錢後只能買幾粒水餃回家吃!

   為了怕地主除農地外還有建地,於是同時規定地主不得擁有建地超過百坪,在規定時限內必須賣出超過部分之建地,逾期由國家徵收(以極低的公告地價徵收,同樣給芭樂股票)。

  因為有期限壓力,因此都市建地(例如商店街店鋪、住宅等等)越賣越低,大都市精華區店鋪因此以及便宜價格被外省人買走,例如我姊夫家族原本是現在台南市西門路精華地段的數十棟店鋪擁有者,加起來總坪數超過三千坪,但規定只能留100坪,於是店鋪都以半買半送被外省人買走,就是現在西門路的那些賣黃金的銀樓。

   至此台灣地主階級才算是完全被外省人消滅,農地被佃農拿走,都市裡的建地(店鋪)被外省人拿走。期間還發生很多佃農殺死地主的慘案。原因是[耕者有其田]實施後使先前花錢買地的佃農很後悔,因為其他佃農都不花一毛錢就拿到土地,反而之前拿積蓄買地的農民被鄰里譏笑為呆子,於是想向地主拿回購地款,地主當然不給,凶殺案因此發生!

  有些兇殺案是因地主不肯拿股票交地,叫自己兒子到田裡耕作,此舉讓佃農不滿,因為外省人規定地主抗拒者以軍法辦理,所以凡是地主叫兒子下田耕作的都被佃農帶外省兵來活活槍斃在自己農地上。

    外省政府規定超過百坪的建地全部徵收後,便把這些土地分配給外省將領、官員。但有些外省人雖已進佔這些沒收來的店舖、住家,卻遲遲不去登記所有權,為的就是不繳稅。失去店鋪、住宅的台灣人因強佔的外省人不肯做產權移轉登記,所以每年都必須繳交地價稅、房屋稅,而強佔該物產的外省人則可以完全收益而免繳任何租金,連水電費也不繳!

   周比蒼和林家的土地糾紛應該就是上述很典型的例子,林家後代子孫起先以為那些精華地段的房屋和土地跟他們無關,因為數十年來住在裡面的都是外省人,後來可能是收到地價稅催繳單才知道有這麼一筆土地,而這類例子其實全台時有所聞!

   如果當初獲得分配房地產的外省人乖乖去登記產權,那就不會有日後的糾紛。但因為外省人只是把台灣當跳板,都是抱著撈飽就移民美國的念頭,所以外省人只注重存現金而不注重房地產,例如存款超過一億的馬英九,他名下竟然全無不動產,以方便行旅箱拿著,飛機一搭就離開台灣不再回來!

   祖父輩有錢的人不妨注意一下是否有類似房地產被外省人強佔卻無產權移轉的例子,這是當年規定百坪超額建地沒收的後遺症,可能因此讓幸運者一夕翻身,像現在林家後代子孫可不得了了,每坪市價超過百萬,那一千多坪是多少?真是一夕翻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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