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超商店員叫幹大事?

  17歲賣菜少年搶劫超商時猛砍17歲店員,手掌被砍斷仍依然護收銀機!

   這則新聞可說是台灣沒做轉型正義的惡果例子,少年被譏不敢做大事,但他認知的大事並不是見義勇為毆打霸凌者或砍殺黑幫流氓,而是專挑手無寸鐵的一般人砍殺!少年會有這樣的價值觀並非他的錯,因為現在享受榮華富貴、吃香喝辣的人哪一個不是砍殺、荼毒老百姓而來?

  日據時代一來賣冰、二來做醫生、三來開查某間是致富途徑,但1945年後卻改為一來當官(國民黨的官)、二來混幫派做兄弟、三來開查某間。

   台灣真實的現況是領死薪水的公務員可以每年讓數名子女在美國就讀千萬學費的常春藤名校、現金存款超過一億、身價超過數十億、百億……,日治時代公務員一窮二白,但外省籍公務員卻普遍腰纏萬貫,每天吃香喝辣,身價超過一億以上到處都是,可以想見當官貪汙可以致富,而且因為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高級外省人可以放心貪,所以當官致富躍升第一捷徑!

  外省掛幫派都相當有錢,可以養很多幫眾,替外省人殺害台籍反對人士和特定人物以獲得經營特殊行業的特權,警察高層也是外省人,當然不會真正找外省掛幫派麻煩,所以才會發生薛禎國警員被外省黑幫少年當眾打死,其中多位殺警兇手近日還集體加入國民黨,從以往表面上分流變為公開合體。外省黑幫各堂口都位於台北精華地段,所以混黑幫是致富第二捷徑。

   查某間就是色情場所,這是自古就有的行業。台灣表面上是禁止嫖妓,但外省人為了養黑幫而實質上允許黑道經營色情業,有的美其名叫酒店,到酒店不單單只是喝酒,重點是美妹可玩。當然有些個體戶並非黑幫經營的,這在中南部較多,收費也很低廉,很受退伍外省老兵喜歡,個體戶女工作者可說功在黨國!依然穩佔第三賺錢行業!

    228大屠殺、耕者有其田、白色恐怖殺的搶的都是無辜的老百姓,而兇手至今沒受到轉型正義究責,所以台灣人當然會誤以為強欺弱、殺老百姓就是幹大事,以前那些殺人者全都富貴壽考就是典範!

   學校處理霸凌的方式也是造成少年價值偏差的原因,老師不會處罰欺負弱者的霸凌者,反而會怨恨被欺負者帶來麻煩,逼迫被欺者轉班轉校,霸凌者當上班級幹部被老師當成安撫伎倆,跟古時候招安土匪給大官當是一樣的做法,結果就是壞學生誤以為欺負弱者反而受師長重視,能當上幹部,這就叫幹大事!

   可以說今天少年砍人斷掌是社會大眾縱容造成的惡果,因為父母叮嚀兒女不要多管閒事,霸凌發生時當路人甲乙丙即可,甚至當起鬨者討好壞學生以免被找麻煩也被家長默許,這樣當然會讓自小習慣欺負別人者價值觀混淆,社會因此而亂!

   [耕者有其田]公然告訴台灣人強搶別人財產完全是可以的,而且搶後還可以罵還可以殺,所以[耕者有其田]給台灣人一種[強的拿去吃]的觀念,誰沒武力反擊就活該被搶被殺,而事實上台灣就是向來如此,至今[耕者有其田]依然是德政,那大家怎麼會恥於搶奪別人的財產呢?我也想搶個幾百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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