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警案還會發生

   82日下午新北市板橋吳姓鐵板燒廚師因被連續開出六張違停單而怒砍張姓警員至重傷。

   鏡頭中張姓警員仰躺地上被砍殺,這種姿勢等同是暴露出人體致命要害,吳嫌取得絕對優勢。可命在旦夕的時候卻不見市民見義勇為,又是傻眼嚇呆了在旁邊冷眼看砍殺秀,最後還是受重傷的警員自己掙扎著爬進商家去求救,而吳嫌則從容揚長而去!

    晚上吳嫌自首後立刻以三十萬交保,他下跪道歉後被一位路人衝出來毆打。這個時候有人出面打兇嫌,那砍殺當時為何沒人出來打兇嫌?這就是典型的台灣人現象,看準了安全沒事才敢幹,不然就冷漠地當路人甲乙丙!

    警員之所以會連續開單是因為商家一直檢舉違停,可當警員身陷危機時商家卻當作是他家的事,可說是自私至極!如果我是受傷警員同事,今後必定天天去找商家麻煩,一有違規就開單!

    吳嫌敢砍殺穿制服的警員也頗令人訝異,上次薛禎國警佐被六十多名惡少活活打死時是穿便服,有些兇嫌可能不知打的是警員。吳嫌的行為嚴重性已超越薛案,跟華航工會開除總統專機空服員會籍一樣值得探討背後因素!

    政府應鼓勵民眾隨時把武器放在伸手可及之處,並獎勵見義勇為的行為,保證出手救人的民眾不會因打傷兇嫌而吃上官司,並且平日就要經常像萬安演習一般操演,讓民眾看到歹徒殺人時的第一時間反應是拿起武器出去打歹徒,可且是一個民眾接著一個衝出去打歹徒,形成民眾圍攻歹徒的狀況,這樣必定可以遏止犯罪!

   例如有一群外省掛黑幫份子為收保護會而來砸某家店,附近五十公尺範圍內的商家便拿起武器衝過來圍殺這群黑衣人,把歹徒打成重傷後一哄而散,這樣就不會發生類似狀況!

   但若歹徒有槍呢?那民眾就應該用弓箭或十字弓攻擊歹徒,目前弓箭是不需申請執照的,十字弓雖要執照,但良民要取得核可證是沒問題的。試想想看,三個拿槍的黑衣人被十幾名弓箭手包圍時是甚麼情況,肯定是會被射成刺蝟!

    秦國之所以能統一六國是因為自基層民眾的強化開始,實行保甲制度,同里中有人犯罪,大家都要受罰;一人受害而同里鄰居未相救者皆坐罪,這樣才使秦國人從基層強到上層!不像現在的台灣人看到兇殺案時不是看傻了眼就是嚇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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