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林溯溪事件有感

   5日新北市中午發生坪林溯溪5死事件,倖存的15歲少女何妤婕於6日早上8點多自行上岸向鄰長求救。

   多達180名搜救人員為何找不到失蹤者?報案時間在中午1254分,離天黑至少還有五個多小時,這是失蹤者的黃金五小時!

    但據何女自述,她在洪水中泡了半小時後爬上岸,因為太累而在礁岩睡著了!也就是說她大約在1點半前就上岸了,如果她堅持清醒待援,並在搜救人員搜索時不時呼喊或吹哨子,那可能早就被發現了,根本不用在溪旁睡一晚,其實那樣的危險性是很高的,可能有土石流發生或是野獸襲擊!

    台灣的新聞主播經常在事故發生時描述周遭的人看傻了眼呆住等等,卻沒有驚呼尖叫大聲喝止等等和聲音有關的反應。這表示台灣人很少在公共場所出聲音,連喇叭也不敢多叭一聲,因為往往會被人打。

長輩常常交代小孩子有耳沒嘴,也就是不要亂說話、輕易開口,以免禍從口出。這是因為長達四十多年的白色恐怖所造成,當時有文字獄(包括說話獄、唱歌獄)  很容易就會被外省人扣上匪諜罪名抓去槍斃或關押,久而久之台灣人便經常是呆呆地在那邊看著事情發生,嘴巴卻緊抿著。不像中國大陸觀光客,走到哪裡就到哪裡,展現出大鳴大放的豪氣,把像是死了父母、妻子討客兄的台灣人比了下去!

    歷史悲劇造成台灣人假性啞吧,以致校園霸凌發生時沒人出聲勸阻或喝止,大家不說話就是不說話!從小養成這種習慣後,台灣便成縱容犯罪發生的天堂,事發當下禁聲,事後才勉強敢發言,這樣便事倍功半!

   台灣的教育應該從鼓勵孩子出聲說話開始,當看到霸凌發生時就不假思索地出言阻止、當看到老伯在路燈下尿尿時就嚇阻、看到哥哥要買保險套時就要求給一條…….,而不是老是裝萌張著眼睛閉著嘴。

   高中時我代表學校參加菁英露營大會,來自各校的菁英學生到遠東科技大學露營,期間有搭卡車上山之旅,十幾名高中生坐在沒遮棚的後車斗,車子顛簸得厲害,突然上不去而下滑,我立刻大聲喊叫!教官立刻阻止我叫,當時很糗,因為其他學生沒一人叫,只是眼睛張得大大的。我的尖叫似乎有損我校菁英的形象,但真是這樣嗎?

   如果我不驚叫,那駕駛知道後面的人有危險嗎?雖然驚叫有可能引起恐慌,但和使駕駛清楚狀況來衡量孰重?

    該叫的時候就要叫、該吼的時候就要吼,這是我的觀點,因為在視線到不到的地方,聲音是很重要的。很多虐童案都是因為鄰居聽到受虐兒哭叫聲才報警查獲的,所以發生聲音真的很重要!

   就從現在開始訓練自己吧!出門後後看到露鳥的變態叔叔不要光是跑,還要大喊:怪叔叔露的鳥和馬先生一樣小!(請回顧馬先生熱身操露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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