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伏法詭異

犯下北捷殺人案造成422人輕重傷的鄭捷,最高法院上月判4個死刑定讞,判決僅18日,法務部10日晚間迅速執行死刑,自前年521日行兇至今,僅111個月,判死速度罕見,而法務部執行死刑速度更是解嚴後之最。

  上次死刑執行是201565日,共有6人被槍決,但為何這次43名死囚中獨獨鄭捷被槍斃?而且媒體標題也有可議之處,案發至今都快兩年了,怎能說是執行迅速? 同樣都是死刑定讞的43名死囚為何只挑一人行刑,針對性太過於明顯便會凸顯出不正常的背後動機-----殺他個措手不及!

   試想想看,如果鄭捷是如同四十多年前奉命出來搗亂治安的特工人員,那在死刑定讞後他將如何自保?如果他是特工,那原本判決應該是無期徒刑或無罪(精神病患),可他卻發現被長官出賣了,那就只好像尹清楓那樣公布自保影帶,所以他必須和信得過的密友聯繫上,把自保影帶藏放地點告訴他,請他公布,並要回執行任務所應得的報酬。做這些事都需要時間。擔心鄭捷抖出幕後真相的人可能已得知密友即將回台,所以迅速槍斃鄭捷滅口,甚至連密友也一併處理掉,所以最近新聞可能會有人莫名遇害的新聞出現。

    只槍斃1人和6人有何區別?最大的區別是可以迅速處理完畢,期間若想掉包也較容易。但如果是一次槍斃多人,那囚犯彼此看來看去便容易發現有人被掉包了!而且人數一多也容易引起媒體注意,增加掉包的困難度!注意到了嗎?鄭捷的"遺體"並未送到台北殯儀館,而是被神秘車輛載走,只說是載往南部,官方卻不肯透漏地點,詢問殯儀館卻全部噤聲,竟說是和官方簽有保密協定,就是不讓人知道鄭捷"遺體"下落!這不是很奇怪嗎?以前從來沒發生過這樣的怪現象!

    所以被槍斃的到底是不是鄭捷還是個問題,如果鄭捷父母這幾天能出面開記者會證實,那大家才會相信他已死,如果鄭捷父母依然神隱,那其中問題就多了!

    照理說應該通知受害者家屬去確認一下死刑執行,但馬政府卻像是做賊一般

快閃,這樣如何取得受害家屬信任?

    台南殺童犯免死定讞,道理何在?殺童的可惡絕不亞於殺四個成人,但為何生死有別?顯然是鄭捷被判死定讞出乎外省高層預料之中,也就是說有法官沒聽話,硬是把馬英九的兩公約當耳邊風,迫使外省高層不得不突然執行死刑,在媒體都沒注意下把鄭捷掉包!

    如果鄭捷案拖過520,那外省高層要掉包鄭捷就困難了,因為綠營政府做事決不會像突襲一般,理應會先公布行刑日期,而且一次就槍決五名以上,並請受害者家屬到場監督,如同美國執行死刑時讓受害者家屬到場一般。所以外省高層才會在520前一周多執行!

   注意一下這兩天是否有私人飛機飛往美國吧!說不定鄭捷就在上面喝香檳!因為國際機場在桃園,故"遺體"會被說是運到桃園、中壢了,而且被火化了!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鄭捷死型
    全站熱搜

    gotomag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