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吃飯後隔天依然餓,所以不必吃飯

   藍營誣指綠營反死刑,但台南方姓男童割喉案兇嫌一二審皆被台南高等法院判免死,法官判決書中引用的關鍵依據是馬英九簽署的兩份國際人權公約。以實質影響力來說,綠營蔡英文即使說過廢死是普世價值,但無法成為法官判刑依據,但馬英九簽的公約卻可以,所以藍營支持廢死是無可爭議的事實存在,否則當初就不應該簽兩公約!

    廢死者說死刑不一定能阻止犯罪發生,那吃飯後還是會餓是不是就不要吃飯?邏輯是不通的!死刑和廢死都跟犯罪是沒有關係,但社會運作必須有民心士氣,既然大家反對廢死,執政者照做就是,這是民主國家運作模式。反正怎麼做都會有犯罪,那就順民意!飯吃了明天還是會餓,那吃不吃飯就看肚子的感覺決定,而不是人家說不要吃就不吃!

   馬英九簽國際兩公約的動機是甚麼?想減少犯罪率?想博取國際名聲?答案當然是為了自己名聲。因為他在簽公約後並沒有努力地改善台灣經濟環境,反而是刻意搞爛各行各業,例如甚麼免試升學的,結果學生負擔卻越重。

   荀子說過:「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與之俱黑!」所以馬英九若把環境弄好,安頓台灣人身心靈,那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犯罪率肯定會降。但馬英九的作風卻是全台性地大規模貪汙和黑幫化,那就像灑白沙到黑泥巴裡,當然由白變黑!

   廢不廢死看校園霸凌就知道了。校園有體罰的時候有霸凌發生,不准有體罰後依然有霸凌發生,所以體罰無法遏止霸凌,但光靠講的也一樣無效。霸凌者因為從欺負人中得到快感,所以下意識裡看到被害人就想欺負,這就跟姓馬的看到錢就想拿、李富少看到美女就想迷姦錄影一樣,犯罪者因為從中獲得樂趣才會一再重復地做。所以只要讓犯罪者感到痛苦即可避免再犯,這在教育專有名詞上叫行為制約,例如用電擊阻止白老鼠走左邊,痛一次後牠就改走右邊了!但如果用嘴巴叫白老鼠走右邊,牠聽不懂,聽懂了也不一定照做,隨牠高興!

   所以不必把廢死問題看得太複雜,要阻止兇手再殺人,並讓受害者或死者安息,那就把殺人者處理掉就好了。看看現在最講人權的美國人當年是怎麼對付印地安人的?白人要原住民土地,原住民起而反抗,白人不是跟你好好談,而是用槍砲殺,從兩千多萬印地安人殺到只剩二十多萬!所以白人現在擁有廣大領土,而印地安人侷促在原住民保護區,這就是講民權的白人作法…..!!!

   白人殺印地安人、殺黑人….然後要台灣不要槍斃殺人的人,白人自己解決問題很明快,卻要別人用心良苦、受盡折磨,這其實就是一種搞爛別人國家的陰謀!

   我老爸是怎麼教我的?他說在學校看到有人被欺負,就大力地朝霸凌者頭部毆擊,不要先打其他部位,要一擊就讓對方倒!所以我從國小二年級就開始劈瓦片、練劍術,到了五年級便可以一擊碎骨,所以看到霸凌發生時,走過去就是直接朝頭部重擊,就是要他倒,廢話都不多說一句。若對方掙扎起來,就用腳往肚子狠狠踹下去。結果呢?效果比導師勸霸凌者五六遍還有效,所以從國小五年級一直打到國中畢業,沒一次因打人被導師責罵(只有一次媽媽被請到學校,而我不必在場!因為對方躺平在操場,全校都看到了…= =”),甚至還瞥到導師很爽的樣子。被我毆打的霸凌者,即使現在都已成人,看到我還會發抖。所以實際經驗告訴我,殺人的就讓他死唄!霸凌弱者的就打到他吐血唄!這樣解決問題簡單又明快!何必吵個不停!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死刑或廢死
    全站熱搜

    gotomag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