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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周杰倫恩怨

   吳宗憲對周杰倫未給邀請函耿耿於懷,公開在媒體指責周的不是。但周杰倫真是跟劉備一樣的忘恩負義之徒嗎?

   2002年吳宗憲把阿爾發連同周杰倫以一億多台幣賣給好樂迪。1999年吳和周杰倫簽下歌手約,2000年周首張專輯<jay>獲第12屆金曲獎之最佳專輯獎,阿爾發也因周的得獎而發展成大公司。2001年發行第二張專輯<范特西>

   周杰倫在1998年參加吳宗憲主持的綜藝節目,友人在台前唱周寫的歌,周親自彈琴伴奏。吳宗憲對年僅18歲的周杰倫就能寫出如此優秀的曲譜甚感驚喜,因此特別找他相談,隔年就簽約,因此周的確是吳發掘的沒錯,好比曹操當年引薦劉備給漢獻帝認識一般,使他從黑官得以漂白為漢朝正式官員,開始被各地諸侯尊重。

   僅僅3年的相處,吳宗憲就把阿爾發和周杰倫賣掉,狠撈一億多元,對吳來說,這跟股票低買高賣無異,但對周來說,剛要發光發熱就被原以為是靠山的大老闆拋棄,內心的惶恐和悲憤可想而知。試想想看,如果A生為籃球隊投進致勝的一球,那A生一定以為教練今後會對他另眼相看,但沒想到的是,賽後教練就叫他以後不用來練球了,因為他已被開除!

   周杰倫被賣掉就等同是被吳宗憲開除,雖然他依然是阿爾發旗下一員,但老闆卻不是當初發掘他的吳宗憲。被師傅拋棄和被萍水相逢的朋友拋棄是意義不同的,感受也完全不一樣!

   2002年吳宗憲如日中天的演藝地位來看,他實無必要賣阿爾發,他並不缺那一億元,但他卻輕率地賣了公司,這對周杰倫就是一種傷害!如果吳宗憲是因需錢孔急才不得不賣公司,那周的感受就會不同,甚至會認為自己被賣是救了恩人,心情反而會很舒坦,但事情卻非如此,銅臭味過重,而無師徒之情在!

   周杰倫沒寄婚帖給吳宗憲,這算是剛好而已!如果吳當年不賣掉周,那往後要輕鬆賺個數十億何難?可說是短視近利,不識千里馬的最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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